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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处工作职能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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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处工作职能简介


    科技处是在学校党委和校长领导下,负责全校科学研究、对外科技开发与合作、学术交流、国际科技合作、科研成果、科研经费、科研物资、科研机构、科研队伍、科研保密、科技信息的收集整理和分析、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工作的业务主管部门。 其具体职责范围是:

1、负责组织编制、实施学校科研发展规划以及年度科研计划,制订、实施学校科研工作的各项政策和管理办法。

2、负责做好各级政府部门的各类科技计划项目的组织申报以及实施的监督检查等管理工作;做好国内外企业科技合作项目、企事业单位委托研究开发项目争取的组织以及实施的监督检查等管理工作。

3、负责组织科技人员参加国内外举办的各种科技洽谈会、科技信息发布会、展览会,负责与国内外企事业单位建立各种科技开发与合作关系。

4、负责组织和管理学校的国内学术交流活动和部分国际学术交流活动,并负责校内各个单位或个人加入国内外各种学会、协会等学术团体以及科技交流站的推荐、登记及管理工作。

5、负责办理学校科学研究项目合同以及科技开发项目合同的审查签订、登记和管理工作。

6、负责全校科研项目及其经费的管理工作。

7、牵头会同有关部处对各级政府部门设置的科技机构的申报、论证、评估等科研业务管理;负责对校级研究所、工程中心建设申报的审查;负责各级各类科技机构的科技业务管理。

8、负责组织学校科技成果的鉴定、验收、评审、申报奖励、推广应用、申请专利,协助学校做好与科技有关的知识产权保护。 

9、负责科研项目及科研成果的密级报批,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科技保密和科技档案工作。

10、负责学校科技发展情况的调研、科技信息的收集、整理与分析。组织年度科技统计工作。

11、负责科研工作量的考核,配合人力资源处做好科研骨干队伍的组织、科研骨干的培养、以及其他相关工作。

12、配合研究生处做好重点学科、博士点、博士后流动站的建设及其科研业务的考核工作。

13、配合设备科、财务处分别做好科研物资管理工作和科技经费的财务管理工作。

14、编印《天津科技大学科技成果汇编》、《天津科技大学科技合作项目汇编》、《天津科技大学科技简报》、《天津科技大学科技工作指南》等。

15、分管《天津科技大学学报》编辑部。

16、负责指导院(系)主管科研的副院长(主任)及科研秘书的业务指导工作。

17、承担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科技处人员组成: 刘忠(处长) 关章军(副处长)

                    王琥  刘凤琴  贾子申  刘鼎成  李海岩



科技处下设三个科室:

成果科:

科长:刘鼎成   联系电话:60602840

主要职责:
    成果鉴定、成果登记、申报奖励、申请成果推广项目、材料的整理与归档;成果推广与合作:组织参加和举办各种科技展览、发布、交易会、洽谈会;定期对科技成果进行汇编整理,制作展牌、录像、图片、文字材料等多种媒体,以利于对外宣传和推广。

计划科
 

科长:贾子申   联系电话:60600153

主要职责:
    组织申报各级各类纵向项目。组织进行学校科研年度计划的编制、上报、检查等工作。组织和督促年度科研计划的实施、协调和协作。专利申请与管理、组织和参与基金项目的验收工作,按照科技合同(或认定书)做好鉴定前的一切工作,争取组织和督促项目组按时完成项目的鉴定。做好科研业务的对外接待、联络、宣传、报导和处所交办的各项工作。

综合科

负责人:刘凤琴    联系电话:60600159

主要职责:
    负责科技处的日常工作,科研成果的日常管理,进行科研各方面的统计工作,并负责全校任课教师的一年一度的科研工作量的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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