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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轻工教育》第二届委会第一次会议文件之七

           《中国轻工教育》编辑部章程

20069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中国轻工教育》的办刊行为,提高办刊质量和效

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方针和政策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名称为《中国轻工教育》编辑部(以下简称编辑部)

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大沽南路1038  邮编:300222

第三条    主管部门:天津科技大学

主办单位:天津科技大学

出版单位:《中国轻工教育》编辑部

第四条    《中国轻工教育》经天津市新闻出版局确认天津科技大学法人资格,颁发“期刊登记证”批准注册,国家统一刊号为CNl21278G4,国际标准刊号为ISSN1673-1352。编辑部受国家法律保护。编辑部接受国家指定的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评估、指导。

第五条    《中国轻工教育》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贯彻国家《期刊出版管理规定》及各项有关规定。

       第二章  办刊宗旨

第六条     《中国轻工教育》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坚持与时俱进,落实科学发展观。

第七条     《中国轻工教育》是宣传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传达上级领导部门的有关指示和重要信息,指导轻工教育建设、改革与发展的综合性社科类刊物。

第八条     《中国轻工教育》遵循国家的教育方针,坚持与时俱进,积极推进素质教育,大力开展轻工教育研究,推广交流轻工教育的经验和教学、科研成果,为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服务,努力为构建和谐校园、和谐社会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第九条     《中国轻工教育》在面向轻工系统和院校的同时,适当开拓办刊视野,不断提高办刊质量和水平。

          第三章   组织及职责

第十条    《中国轻工教育》实行编辑委员会领导下的主编负责制。主

           编必须由具有高级职称的专家担任。主编对刊物的编辑、出版和经营全面负责。

第十一条   编辑部组织结构是:

           主编 1人、常务副主编 1人、副主编和责任编辑若干人,由编委会协商确定。

第十二条    编辑部人员每届任期四年,可以连任。

第十三条    编辑部应根据办刊宗旨制定选题计划,审定各编辑组推荐

            来的稿件,按时完成各期刊物的编辑、出版、宣传征订和

            发行工作。应不断提高刊物质量,争取发挥最大的社会效

            益,并与作者、译者、审者、读者密切联系,收集反馈信

            息,注意效果调查,不断改进工作。

第十四条    编辑部要建立文稿归档制度,原始资料要有专人归档和保

管,按规定保存一定的期限。

第十五条    编辑人员的基本任务是:组织建立不同类别院校和单位的通讯网络,负责组织、筛选和审定各期别的稿件,并向编辑部推荐。

        第四章  运行方式

第十六条    刊物暂定为季刊,视条件和可能,力争申请为双月刊,必要时,经新闻出版部门同意,可出版增刊和专刊。刊物面向全国发行,采取邮发和订阅方式。

第十七条    每期刊物内的彩封,可重点宣传12所办学单位,并收取适当的宣传费。宣传材料由编辑部负责审定。

第十八条    根据编委会确定的年度出版计划,编辑部适时将选题构想

            和年度选题计划刊发。按照期刊出版工作的相关规范,负责刊物最后的编辑加工和终审发排等工作。

        第五章  经费及财务管理

第十九条    每年刊物运行费原则上由主办单位以专项拨款的形式予以解决。经费不足部分,可在出版发行过程中通过适当收取版面费的办法予以补贴。

第二十条   编辑部人员费用分别由成员所在单位负责。

第二十一条   编辑部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制定财务管理制度,并接受上级有关部门的审计和监督。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经20069月第二届编委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copyright 天津科技大学发展战略研究室
邮箱: fazhan@tust.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