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部门介绍 高教信息 政策法规 课题申报 热点 图片

<<友情连接
教育部
教育新闻网
高等教育信息网
新闻出版署
新闻出版信息网
天津市新闻出版局
天津科技大学
图书馆主页
易佳网
<<首页< 站内信息

《中国轻工教育》第二届编委会第一次会议文件之六

 

《中国轻工教育》编辑委员会工作条例

20069

一.总则

第一条  《中国轻工教育》编辑委员会(以下简称编委会)是受主办、主管单位——天津科技大学的委托,对《中国轻工教育》刊物实行领导的执行机构。

二.组织

第二条   编委会的组成由天津科技大学正式行文确认。

第三条   编委会每届任期四年,编委会的成员可以连任。

第四条   编委会组织机构:

名誉主任  1名: 由原中国轻工总会主管会长担任。

主任   2名:   由原中国轻工总会人事教育部负责人和主办单位法人担任。

副主任 2名:    由《中国轻工教育》刊物主办单位的主管负责人和有关处室负责同志担任。

委员若干名:    分别从中国轻工业联合会人才交流中心、轻工高等院校、高职或中专院校、轻工技工学校等相关单位中产生。

第五条  在编委会领导下成立的《中国轻工教育》编辑部,作为《中国轻工教育》的出版发行单位,按照编辑部章程承办刊物的出版发行等具体事宜,负责组织、安排编辑部的日常工作。

   三.主要职责

第六条   负责确定《中国轻工教育》的办刊指导思想及重大方针。

第七条   研究确定《中国轻工教育》刊物的发展规划及年度出版计划。

第八条   研究解决《中国轻工教育》办刊过程中的有关重大问题。

第九条   审议并批准《中国轻工教育》编辑部章程。

第十条   组织对《中国轻工教育》刊物及编辑部工作进行检查、考核和评估。

第十一条 原则上每年召开1次编委会会议,必要时也可召开部分编委成员会议。由编委会主任或由其指定编委会副主任召集会议。

 四.附则

第十二条 本条例经编委会研究讨论并经主管主办单位——天津科技大学审议批准之日起开始施行。

copyright 天津科技大学发展战略研究室
邮箱: fazhan@tust.edu.cn